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十二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妨碍其实现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措施。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涉案专利分别系专利号为201620067057.8、名称为“一种合成气除尘系统”及专利号为201720586771.2、名称为“一种气化炉出口气体喷淋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航天某公司认为,某化工集团公司、聊城某化工公司与其合作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约定,以航天某公司提供的技术申请涉案两专利,遂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两专利权归航天某公司所有。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是某化工集团公司、聊城某化工公司基于航天某公司技术方案的改进技术方案,但有关改进不具备实质性特点,故判决两涉案专利权归航天某公司所有。某化工集团公司、聊城某化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化工集团公司、聊城某化工公司不能证明其在他人非公开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作出的改进属于使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特点的创造性技术贡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风险场景:核心技术未及时申请专利,导致被他人抢注或公开后丧失保护。
应对措施:1.加强专利申请与布局。实施专利组合覆盖,对核心技术创新点优先申请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组合”覆盖技术上下游(如采矿工艺+设备+软件);申请国际专利,对出口产品提前在目标国家申请国际专利(PCT途径)。
2.证据固化。保留研发记录、实验数据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作为权属证据。
3.法律途径。发现侵权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提起侵权诉讼,主张禁令及赔偿。或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打击竞争对手专利。
(二)风险场景:发现竞争对手生产的产品落入己方专利保护范围。
应对措施:1.证据固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监测,固定侵权证据(如通过公证处对侵权产品购买及拆解过程进行证据保全、让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出具技术特征对比分析报告等)。
2.法律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权及赔偿。